【聯合報╱記者羅印冲、曾增勳/連線報導】2010.08.22 03:24 am
「難道只有植物人或癱瘓在床的病患,才能爭取生存下去的尊嚴?」
桃園的「高小妹」智能障礙,家人幫她申請身障手冊,
卻因高小妹堅不出門,請求到宅鑑定又碰壁。
高小妹姊姊抱屈說,沒想到公務機關對民眾的請求,竟會以「那是你家的事」推
託敷衍。今年廿六歲的高小妹,六歲時被醫師判定智能障礙,
智力發展停留在三歲程度,但一直沒申辦身心障礙手冊。
今年五月高爸爸過世,家計陷入困境,
高家希望「身障手冊」提供的福利可解燃眉之急。
但多年未出家門、恐懼與外界接觸的高小妹,怎麼說就是不願就醫鑑定。
姊姊說,高小妹「從出生到現在,出門次數用兩隻手可以數完」。
依「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
請領身障手冊需經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鑑定,其中「植物人或癱瘓在床病患」
可申請「到宅鑑定」。
高小妹不願就醫鑑定,高家只好向桃園縣政府社會處求助,
沒想到社會處人員不僅沒提供協助,還丟下「那是你家的事」,
讓高家既生氣又無奈。
姊姊難過表示,難道要用救護車把高小妹「抓」去醫院鑑定嗎?
高家到處碰壁,最後找上立委洪秀柱,
洪秀柱辦公室立即行文桃園縣政府「縣長辦公室」,
桃縣府衛生局隨即函請行政院衛生署說明「身障鑑定辦法」關於「到宅鑑定」相關規定。
本月十六日,衛生署回函桃縣府衛生局,
指可直接依「身障鑑定辦法」第四條,由縣市衛生主管機關邀集醫師、
臨床心理人員等組成鑑定作業小組鑑定,為高小妹「到宅鑑定」,
總算解決高家的難題。
桃園縣社會處昨天說,高家姊姊為妹妹申請身障手冊詢問,
承辦人員回答「那是你家的事」,那已是多年前的事;
上月社會處科長葉姝君與姊姊聯繫,高家姊姊也曾說出此事。
社會處表示,如能到宅鑑定,社會處就可依辦理身障手冊和補助。
八月初曾行文桃縣衛生局,但未獲同意;衛生局長劉宜廉表示,
因高家妹妹案不符巴氏量表醫師到宅鑑定,
涉及醫師到宅評估收取合理費用,
才行文衛生署請求解釋相關規定,收到衛生署同意公文,
將採專案方式,儘快幫高家妹妹爭取權益。
【2010/08/2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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