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3
本次我們選了《Contours of ableism: The production of disability and abledness》的第四章《Love Objects and Transhuman Beasts? Riding the Technologies》。
老師先介紹第一章的概念:
老師用白板畫下這張圖介紹概念:
作者提到三組概念
1.正常與非正常
2.以正常為標準值
3.正常成為self,其他為other
一般人會直接將與其不同的人分為非正常類,並以自身的 “正常” 作為判斷他者的標準值。接下來就是以自身所謂 “正常” 為主體self,其他則被歸類為other。
久而久之,他者就被 “要求” 以 “正常” 者的角度來觀看這世界。
從上圖可以知道,當中有幾個該注意的點,第一個怎麼畫線的?所謂正常的範圍在哪裡?第二個點:正常值在哪裡?正常值落在哪邊?而正常的另一邊,就成了「瑕疵品」,而社會對於「瑕疵品」的刻板印象,不外乎是笨蛋或壞蛋。
身障者的我們,通常會期望多給我一點東西,讓我變得可以跟正常人一樣,但作者主張應推翻此邏輯,關鍵是為什麼當我和你不一樣時,你可以把我當瑕疵品?作者呼籲要改變觀看視角,並要批判界線憑什麼被這樣畫?
第四章是談到,身心障礙者的身體有缺陷,如我的手不見了,我要彌補我的功能,設計了輔具來彌補缺失的功能,讓我可以跟正常人一樣,但隨著科技越來越進步,輔具不斷地進化,強化了身障者的功能,甚至能超過了一般人,那你還能被認為是瑕疵品?
還有是“輔具”跟障礙者的關係,這是一種補齊條件,讓障礙者跟正常人一樣?還是別的呢?
用“輔具”來描述這些支架的功能,可能都未必精準。就以人跟物品的關係,障礙者真的有不一樣嗎?科技越進步,可發現趨勢是所有人都是依靠科技在生存,例如一般人離不開手機。手機算是輔具?就如同你會說眼鏡是你的輔具?
這就涉及到:我們以為我們在討論李燕(障礙者也是本讀書會成員)+支架,還是李燕+李燕。當李燕沒有支架的時候,李燕還是李燕嗎?
李燕分享了自己的經驗:
我6歲得小兒痲痺,小學把我送去振興醫院,去學穿支架。國中時我覺得穿得很醜,我穿在裡面,要把支架蓋住。我們身障者總是排著隊,要穿上科技成為正常人,很難面對自己和正常人不一樣。例如說,我總是在看見另一個小兒麻痺患者走路時,我才知道原來我走路是這樣歪歪斜斜,和一般人那不一樣呀。直到念到輔大,我的指導教授夏林清挑戰我,為什麼要把支架藏起來?
我和幾個同儕討論,我們覺得但我覺得支架外穿,好像把胸罩外穿。支架是我們身體的一部分,我怎麼能把支架露出來?
到此,團體開始討論支架VS胸罩是一個貼切的比喻嗎?有成員同意,認為胸罩與支架的共通點在於,女生穿胸罩,是為了乳房不要被看見。而障礙者穿支架,則是不要障礙被看見。也有成員認為不太貼切,胸罩與乳房是一個帶著性與慾望的象徵,這和支架有所不同。
這裡,對話的焦點切入本書提出另一個觀點──障礙者與輔具是否存有情慾的關係?李燕說,有「戀殘癖」,但在我們的經驗中,似乎沒有障礙者對輔具或自身缺陷有慾望的經驗。因此,我們很難呼應書中觀點討論。
接著,我們切入另一個部分「怎麼定義障礙」,障礙是一個不動的事實?還是會隨著情境有所改變,所謂的殘疾是某種能力缺乏而難以應付生活。但例如說,一個沒接觸過電腦,不會使用鍵盤的長輩,在此情境中,這個長者就是障礙,若用此觀點來看,其實所有人都是障礙者,我們都有可能在某個時刻成為障礙者。
成員回應,她認同我們都有可能成為障礙者,因此她認為圓圈是會移動的。所以,我們應該要承認這個事實,在此事實下分配資源。但通常,社會只想要趕快把焦慮丟出去,而去放大或攻擊缺點更大的人,隱匿自己的障礙而不被發現。
因此,今天我們在討論的不只是什麼是障礙?而是為什麼要歧視障礙?而我們可以如何改變。書中提到裝置可以越做越好,而且不只是修補能力,甚至可以超越正常人。這是一個很理想的想法,但資源要從那裡來呢?
概念上都沒錯,但誰要給你這個資源?重點資源都爭不到。現況是,資源能給到平均值就不錯了,一是給太多時,“主流”就會問這是不是超過了平均線?資源分給你,我會不會有損失?二是你拿了較多的資源會不會超過我?以及,如果所有的身障者都來要那怎麼辦?資源會不夠。
若以霍金的溝通輔具為例,霍金的輔具是客制化,霍金成名後才發病,霍金的價值被主流看到,才會願意投資,若其他身障者的價值還來不及被看見,或者即便有也比不上霍金就不可能獲得這般的投資。
面對這樣的處境,我們要怎麼行動?最後,我們試著討論行動的策略:
老師說:之前我們提過的是,別人同情身障者,那我們就把同情還回去,回頭去挑戰她。
老師問精障者思涵,她會怎麼做?思涵說我都逃走。老師很肯定地說,逃走也是一種策略,當我們力量不夠的時候,逃走是務實地做法,重點是再來還要如何?不評價任何障礙者出的招,而是該繼續思考如何跳出那個被框定的框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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