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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9

寫給某朋友的一封信:

 

XX

收到你的信,讓我想跟妳再溝通。

其實,在週六那種忽晴忽雨的天氣下,障礙者本來就不方便。加上,這種看字面就知道是涉及“政治”活動,又不是聯誼歡樂活動,實在難以吸引人,濕淋淋地回到家後,換完衣服再出門,這都是我可以體會的也可以諒解的。

 

不過,後來你發信說,覺得我(揪團人)需要:

願風雨無阻,願排除萬難的小組長來協助妳的競選

這就促使想再跟妳聊聊的原因,一來是,我不覺得每個人對於負起“政治”監督的時間,都是充足的。

我邀請的公關也是要一人邊帶小孩邊寫論文,還要抽空來參與競選的協助活動。所以,付出真不需要你說的,風雨無阻、排除萬難~~~

除非,你在過程中,真的感受到做這些事情,是因為你自己需要,這些事情是為你自己做。

否則,要你這種付出,我也開不了口。

 

二來,我(揪團人)會參與競選,真的不是為了我自己。

(若有時間,我可以跟你說明整個“人民老大參政”運動所推的選制改革)

想想你當初因工作單位要被合併,被迫資遣時,你不也義憤填膺?想跟那些弱勢同事一起對抗社會不公?

這是我想可以讓更多障礙者了解,對抗社會不公的權利與義務,是在我們自己手上的。

 

若不想,當然不勉強。也許時候未到吧?

 

不過,我老想起,多年前,你有次痛罵我,說我不顧別人感受。(好像就是跟別人約了卻爽約)

我一直記得你那次用話“敲”我腦袋。後來我才深深體會到,因為我不覺得那個“別人”跟我有何關係。所以爽約也無妨。

 

我想,現在對你來說,這種跟“政治”有關的活動,就是那時我覺得的“別人”。所以你不會有動力,這我都了解。只是,就如那時的我,你不想跟我說的是,那個“別人”真跟我無關嗎?

我也想這麼跟你說,“政治”真的跟你無關嗎?

 

就先降

李素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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