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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第四次活動:
1.今天本想討論兩個主題,但由於時間只討論一個議題,就是精障者容易有的內外在聲音(幻聽)。
2.關於內外在聲音(幻聽),在場兩位朋友分別就自己的經驗提出他們是如何對待內外在聲音(幻聽)。其中一位,幫內在聲音(幻聽)取了名字;另一位雖然沒有取名,但在心理諮商師點出他腦內聲音是一種 “幻聽”時,他反而認為這聲音是支持他的力量,因此下定決心要與內在聲音(幻聽)好好共處,讓自己不輕易的被病理化(不表示病識感低落)。
3.障礙者唯有長出主體,接納自己某種內在狀況且明瞭與外界互動的界線,才能活出自己想要的模樣,也才能與他者和平共存。擁有這樣態度的障礙者才能合理反應外界的眼光——不卑不亢的帶病生活。
4.現場利用僅存時間宣廣了5/5手天使舉辦的 “障礙者需要性遊行” 活動。
備註:之所以會想討論此活動,是因為有些障礙者認為為何要特別爭取障礙者的性權?這不是一般人也會被抑制?也因性汙名而不敢大聲爭取性交易合法化?這樣特殊障礙者的性權會不會是一種 “特權”?
但也有些人認為將障礙者的性權跟一般人分開,獨立出來的原因是這障礙者的人權與自主性長期被漠視忽略,因此只好先以放大作為手段,作為起點,而非要特殊化,想要的目的與理想上是希望跟一般人一樣,擁有合法化、自由化的性交易環境。
這正反兩種意見,反映出障礙者的性權究竟是特權還是邁向平權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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