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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燕、鍾君竺
 
 

根據6/10媒體報導,台北市政府招租570戶捷運聯開宅,申請的時候大排長龍,登記者多達2000多戶,但簽約的目前竟只有75戶,承租率不到15%,可見租金太貴,青年根本租不起。

而在年輕人普遍租不起的情形下,對於重障者更是艱辛。人民民主陣線「異於常人算障團」(以下簡稱民陣算障團)於6/15到台北市政府都發局,舉辦「社會住宅住不進來,低收重障者動彈不得」記者會。抗議台北市長柯文哲的社會住宅政策,要求柯P解決低收重障者因租金過高、坪數過小而無法完成聯開宅簽約問題。

我們認為問題的源頭,是空間資源的分配政治,台北市目前對於社會住宅的設計,根本無法照顧經濟的弱勢族群,無論是青貧族或是重障者。

● 社會住宅租金應是承租人總收入的2-3成為主

「社會住宅」的概念是從歐陸開始,主要是因為都市化過程中,人口向都市集中,導致許多勞動者或中低所得者沒有房子可居住,因而引起社會矛盾與政治衝突,經過許多社會改革運動後,最後則以政府扮演起補救角色,提供「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來解決弱勢人民的居住問題。

但在台北市的實施脈絡裡,對於社會住宅的定位,卻在一開始就變質了。由於雙北市的房價居高不下,社會住宅容易引發周邊地主擔心影響房價,比方說,2010年,郝龍斌為爭取台北市長連任,丟出將以空總搬離仁愛路基地,俗稱「小帝寶」(位於帝寶豪宅旁)作為興建社會住宅之用的想法。消息傳出後,財團不惜喊出把「小帝寶」拿去蓋社會住宅,簡直就是拿上等西裝布料去做運動短褲的言論。2012年,當時內政部長李鴻源就曾認為,興建社會住宅出租給中低收入戶將產生「鄰避效應」,因此提出疏散人口至雙北市之邊陲地帶,並補助交通費。

幾番爭議後,台北市對社會住宅的定位,已經不是照顧經濟弱勢族群,而是以有一定經濟能力的青年人(20-45歲,月入5萬以下)為主。至於老弱貧障,只要滿足住宅法的低標,有百分之十的住宅提供出來就好,至於他們是否真能入住則不在考慮中。

怎麼說呢?因為社會住宅的租金定價方式,是週邊地區新成屋租金的八折來計算,像龍山寺站10-19坪,月租17,900-28,300,幾乎是月入五萬的人才有可能考慮,這種設計是「以價控制人」──用租金價格篩選了入住對象,而不是「以人制定價」──依入住對象的經濟能力決定價格。反觀紐約,政策決定照顧經濟弱勢族群,租金則依這些弱勢者的家戶實際收入30%左右來調整「浮動性房租」。如果失業就不收錢。

● 交通便利、生活便捷之聯開宅應作為重障者之社會住宅

捷運聯開宅堪稱是對於重障者最便利的住宅。因為重障者最大量使用的交通工具是捷運,若住離捷運站遠些的房子,就必須每天用電動輪椅在馬路上與車爭道。重要的是,萬一遇到下雨(雨天其實是大多數重度障礙者出門的天敵)。這些重障者常會連自行撐傘、穿雨衣都無法自行做到,若無人協助,就只能爽約不出門,要不就淋雨回家,或是穿著濕淋淋的雨衣等待協助者出現。

往往,捷運站附近的房租不是低收入重障者能負擔的,甚至有些房東會因他們重障者身份而拒絕將房子出租。所以當台北市政府提出「公共住宅」三部曲政策中,釋出這4處聯開宅時,僅有57戶讓特殊身分者入住(註1)。民陣算障團成員周志文與葉建宏,兩位都是低收且重度肢障者,為了解決他們期望獨自住在社區的願望,也都分別去登記了小碧潭與臺北橋站的聯開宅。可是,卻發生了「大坪數租金過高負擔不起,但若選擇小坪數入住卻又造成輪椅動彈不了」的兩難困局。

● 拒絕窩居,保障重度肢障者居住坪數為15坪

以套房式9坪大小的租金來看,台北橋站聯開宅月租要12,200元;算障團成員葉建宏發現,若以一位肌肉萎縮症的重度肢障者要住進這9坪大小的套房時,就會發生「住進去動不了」的困局。因為他睡覺時連翻身都無法自己來,會需要夜間有個人助理協助翻身,所以要放兩張床,除此之外,還要有位置放呼吸器、咳痰機、移位機等維生輔具。但是,如果9坪大的空間放了這些輔具,電動輪椅就根本無法迴轉和進出。

若選擇了坪數大,相對就得花交通時間與租金,如,算障團成員周志文登記了1房1廳,共21坪,月租就要17,100元。房間夠大,但荷包不夠大。在這種狀況下,周志文也只能放棄簽約。

居住雖然是人權,但在台灣青貧與重障者都面臨「買不起、租不起、住不了、進不了」的困境。以台北公館師大附近租間5坪大小的雅房就要接近6750元,6坪的套房更要11224元左右,採光格局通常也不會太好。

這讓筆者想起,大約在1950年代,香港出現「籠屋」現象。起初是給移民香港的勞工暫時住宿。但現在香港一間小套房平均每月要價16000港幣(約等63,423台幣),而在籠屋每年只要1500港幣(約等5945台幣)。不住籠屋,就得流落街頭

為避免「籠屋」現象發生在台灣,民陣算障團認為每人應該擁有的基本居住坪數,至少應根據2010年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全台平均每人居住面積13.05坪為大小。而對於重障輪椅族來說,更要把所需維生輔具空間加進來,至少要有15坪以上的空間。

● 市府持有聯開宅不該出售,均須以「只租不賣」為原則

因為聯開宅除具有「生活便捷、交通便利」之特質外,這些更是北市政府的財產,若將這些財產變賣,以後就沒了。為了北市市民與下一代市民利益,柯文哲不應該將坪數比較大的聯開宅且租金在3萬以上的戶數賣掉,也不應該將美河市的406間小坪數辦公室等出售。反而應該妥善規劃設計將這些小坪數辦公室或是大坪數豪宅,作為NGO辦公室、青年個人文創事業開發點,或是讓障礙團體家屋進駐等使用。一來可確保市府財產,二來也可確實輔導鼓勵NGO與文創事業。

我們知道,在資本主義社會的思考邏輯下,以上民陣算障團所提的各項論點是完全逆轉大眾思維。就如我們知道,越重度障礙者需要投注的資源越多,但相對產值可能越低。這種投資不對等的狀況下,社會思維就是要把資源全給菁英者,認為他們能會製造出更多、更高的產值,這樣對於整體社會才是有利。可是這麼多年下來,這些獲得良好資源的菁英者對我們整體社會的幫助是什麼?造成「貧富不均」的社會現象,讓我們處境更加辛苦。

民陣算障團對於這種邏輯思維完全不贊同,認為應該徹底被顛覆。因此,要求柯P政府「把最好的資源,給最需要的族群」。因為唯有讓社會最底層的族群受到最好得資源支持,才有可能讓他們確實脫離貧窮;也唯有這些人獲得基本人權、安身立命後,其他不同階層的人民就更能安家立業!

(李燕為人民民主陣線算障團成員;鍾君竺為人民民主陣線·鏟土豪行動成員)

註1:此次釋出以捷運龍山寺站、港墘站、臺北橋站、小碧潭站等4處共570戶,作為以20-45歲青年族群為主的公共住宅。依照住宅法,須提供10%的戶數作為弱勢者居住的社會住宅。

此文出自: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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