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申請評點制的朋友,請注意因為明天就是最後一天評點制的複審時間,請查看網址內的評估項目,看是否符合你原本的分數,如不符合可以使用傳真或是親自到社會局綜合企劃科詢問。

未提供相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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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傳真的話先把你申請公宅名稱及申請編號,傳送給社會局綜合企劃科(簡訊內有電話聯絡方式)詢問是否有收到你的資料,作複審的申請。
項目中要注意的是「失能」這裡指的「經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失能者」的「 照顧管理中心」 指的是長照專員的評估,意思是如果你有居服基本上都可以勾選這一個項目,這有5分其實蠻多的。
http://www.udd.gov.taipei/…/%E9%99%84%E8%A1%A83.%E6%B4%B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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