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柯文哲於7/29受訪時表示,
「傅崐萁把公共住宅跟把社會住宅搞混了,社會住宅是給貧民住的,跟公共住宅不太一樣」。
 
我們必須指出,柯市長顯然刻意誤導人民觀念,
第一,公共住宅即為社會住宅
第二,柯文哲本身對社會住宅的看法已帶頭歧視與排除,讓「社會住宅」本身具有的「公共性」及平價精神,轉變成是“貧戶住宅”的標籤!
 
「社會住宅」概念是從歐陸開始,主要是解決都市化過程,人口向都市集中,導致許多勞動者或中低所得者沒有房子可居住,政府扮演補救角色,提供「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來解決弱勢人民的居住問題。台灣則因年代法源和地方政府政策施行,過往有許多類似「社會住宅」概念的名稱出現,如,平價住宅、出租國宅、公營住宅等,此次柯P新政府則推出「公共住宅」名稱。但本質都是符合<住宅法>第三條,社會住宅是「指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並應提供至少百分之十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之住宅」。
 
台北市長柯文哲不僅沒弄清楚「社會住宅」定義,
連帶意圖規避外界對他公共住宅—首部曲—聯開宅租金過高的政策批評。
由於市府考慮自償率與回應周邊居民反彈,將聯開宅租金訂為市價八五折。
以6/22報導為準,總數570戶的聯開宅,僅有167戶(不到30%)完成簽約,
顯見對於絕大多數青貧族來說,無力負擔。
更別說提供給弱勢族群10%的57戶社會住宅,障礙者登記8戶中,就有6戶放棄。
 
如今又傳出未來將加入的「停權」機制,
即聯開宅申請戶中籤後又反悔,將施以停權3年處罰。
柯P市府不反省自己政策的謬誤,因為從開放申請、抽籤、中籤,
始終都無法改變負擔不起的租金、空間不足的困境,
最終抽中卻租不起的弱勢及住不進的障礙者,
反而祭出條款去處罰民眾,
對於「租金過高」的根源,只說「比市價低」來敷衍,
不但”不踩剎車還闖紅燈,市府帶頭排除” 的機制,無法同意。
 
聯開宅以市價作基準,訂出高額租金,不僅鞏固高房價,
更讓青貧族和重度身障者難以入住,
人民民主陣線算障團對此進行多次抗議。
我們的具體要求,是聯開宅租金除了讓重度障礙者能住得進之外,
也應該讓22k或22K以下的受薪民眾能平價進住。
因此,強調聯開宅租金應以個人可支配所得兩至三成訂為租金基準。
 
另外,針對傅崑萁認為社會住宅絕對不可能由政府來推,更是荒謬,
把政府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而且不採取「出租式」社會住宅的方式,改推「賣斷式」,
甚至找毛治國遊說「推出青年住宅」用賣的、
可以推動房價合理水平而不會飆漲的論點。
 
這讓筆者想到,台灣房市的怪現象,
就是高空屋率、高自有率,以及高房價,
這都表示不斷蓋房未必能抑制房價高漲。
 
以台北市為例,2013年空屋數量就高達6萬6354戶,
而房價卻依舊居高不下。
因此,筆者認為,
花蓮縣長根本沒有替未來「青年」著想,
反而將政府公有土地資源轉賣給私人,
當政府不再擁有“珍貴”的土地資源,
可做為政策調節時使用,
試問這不是把下一代幸福事先賣斷了嗎?!
 
社會住宅不該是“貧宅”的代名詞,
要解決居住正義也非要以“賣斷”方式處理。
請柯市長與傅縣長花心思讓民眾能有高品質、平價租金、
且長期租約的公共住宅/社會住宅得以居住,才為上策! 
 
人民民主陣線算障團成員
 
11210499_10207211323546381_5552135930704477146_n.jpg  
arrow
arrow

    abnorma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