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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障團老大~~大同士林區候選人之一~~劉哲彰  

針對台北市政府打算賣出捷運站共構住宅

發表不滿!!!

 

劉哲彰.JPG

我是一位重度肢體障礙者,當初為了要從機構搬出到社區內自立生活,整整花了八個月的時間找房子。因為,對於我來說,外出都依賴捷運,所以房子要接近捷運站附近,除此之外,還要有無障礙環境,也就是說,房子要在一樓,不然就是要有電梯。但我僅能以收入的1/2多,近一萬元來支付房租,所以,我找了相當久的房子。這種租不起、住不起的狀況,其實是絕大多數想要自立生活的障礙者的遭遇。

如今,以公有地興建的北市捷運共構住宅共有789戶。北市政府計畫以成本價向捷運局買入,再以市價標售,差價即可作為公營住宅興建基金。重要的是,興建公營住宅還要解決土地產權等爭議問題,費時耗力。目前台北市登記出租國宅有6000多人在排隊,而能夠提供出來的房數不過3000多戶。這樣的差距,台北市政府一點都不急嗎?甚至台北市都發局長丁育群還用所謂「戶籍法」來框住這些弱勢承租戶,認為若將位於新北市的捷運共構宅出租,這些承租戶將全部改入籍新北市,將影響原北市民眾申請社會福利補助資格。這根本不足以成為賣掉住宅的理由,卻僅凸顯政府對於弱勢居民被迫遷徙困境的漠視。

那我就想請問馬總統要如何落實居住正義?現有已完工的共構住宅,跳票賣給財團或建商,住宅政策又是零,只剩下錢,然後說再去偏遠地方招標、買地、建蓋…難保屆時不會再賣給建商?這樣輪迴一直跳票,落實公民保障一延再延,只是欺騙人民的口號而已。再則,在各式各樣名稱的社會住宅政策裡,都不見身障族群的申請比例。去年,我與一群障礙者抗議國有財產局「假」社會住宅標案歧視身障者,就因其公開的標案裡並無規定比例讓障礙者申請。請問,馬政府與財團是否都認為我們這些障礙族群應該住在偏遠地區,如此才不會打壞房價?

以我為例,若要我去住在偏遠地區沒有捷運生活機能不佳處,那跟我住在機構裡有何不同?在此,我懇求所有台北市議員,請勿分藍綠,共同監督郝龍斌市長,阻止北市政府出賣捷運共構住宅。也懇求藍綠立委勿分顏色,通力合作共同解決房價問題,勿將居住正義淪為口號!

相關新聞如下:

新北789戶捷運共構宅 北市要賣 

 

 

【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2011.10.25 03:08 am

 

 

台北市政府計畫出售789戶位於新北市的捷運共構宅,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昨天質詢時表示,捷運出口「共構宅」,在房產市場上向來炙手可熱,且因多為公有地,負責興建的北市捷運局,通常也能分得一定戶數。

 


圖/聯合報提供

市議員王鴻薇批評,台北市長郝龍斌原先宣示共構住宅「只租不賣」政策破功,且也將炒高附近房價。她呼籲,台北市應與新北市合作為公營住宅,不要只以「戶籍」考量。

北市將出售的捷運共構宅分別位於新店線的新店站51戶、中和線的頂溪站93戶及南勢角站532戶、新莊線的先嗇宮站113戶,共789戶。

王鴻薇指出,目前這些共構宅產權仍屬捷運局所有,如果現在處分,售出的金額將會進入捷運聯合開發基金,無法提供做為公營住宅建設經費,因此北市政府計畫以成本價向捷運局買入,再以市價標售,差價即可作為公營住宅興建基金。

她質疑,北市府此舉將炒高房價,且因共構宅的建商勢必不希望同一棟的房屋被作為社會住宅,如果北市府出售,正好可以抬高房價,讓人合理懷疑市府是為了替建商解套。

由於公營出租住宅多屬長期承租,依規定,承租人戶籍也要「跟著走」。都發局長丁育群解釋,若將位於新北市的捷運共構宅出租,這些承租戶將全部改入籍新北市,將影響原北市民眾申請社會福利補助資格,議會才會在上會期建議,將位於新北市的捷運共構宅全面出售換取資金,作為籌募公營住宅興建基金使用。

由於丁育群仍未鬆口,只強調賣房為既定政策,並不打算停止。王鴻薇表示,這個政策還是需要市長拍板定案,她將在總質詢再問一次,「要市長給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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