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20 Fri 2010 20:50

 

8/17和好久不見的Lydia美女和眾捧友們相聚在景美,我們討論著很不一樣的,至少對我來說是很赤裸裸的身障生活分享,我大致的整理了沒頭沒尾的感想如下。

 

01.真正的民主是以互惠的原則下,把福利攤開來放在「台面上」談(現在的問題是,大家都在下面自己偷偷來啊。)

 

02.低視能的朋友們想騎車開車的權利,原來視力在0.07的捧友及腦麻的朋友在合理的法規下都是可以開車上路的。

 

03.多重及重度身障的朋友們,生活是否一定和工作劃上等號?

 

04.一般人的體力可能可以做25年退休,但身障朋友的精神體力到了中年急遽衰退或是傷後的二度障礙等,是否仍適用勞工法的退休條例?

 

05.一般群眾對身障朋友的第一個印象,很容易呈現出身障者=輪椅/枴杖。除此之外可能就沒有別的印象了。ex:一樣跟大家一起排隊時,坐輪椅的朋友很容易被視為「路障」,有些人可能會繞過輪椅變相的插隊。

 

06.醫療/教育/社工等體系,若本身其也不重視身障者的相關問題,何來要求一般大眾要接受身障者?

(這裡意指:因醫療/教育/社工等體系為極具專業且第一類接觸身障者的狀態,故稱之。)

 

07.政府做了很多的無障礙環境和措施,但美意到位誠意不足,導盲磚和無障礙坡道的中間可能隨時都會出現一根電線桿或變電箱?身障朋友往往需要行走在大馬路上跟人車爭道,非常危險。

 

08.身障專用停車位的左側,通常都會多留一個輪椅可以過的寬度,以方便身障朋友上下車。

但通常看見的是旁邊的車子會卡的死死的,緊鄰著身障專用車位,這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最常見。

 

09.「障礙」這件事的本身,已不同於傳統舊思維關起門來哀怨命苦或共業之說。一個身障朋友所需要的就醫/就學/就養等問題可能就可以拖垮一個原本正常家庭(或其原就屬社會低底層的貧困家庭,可能狀況更糟)政府需要跳出來當公正的第三人,身障福利法有必要去檢討很多的枝微末節。

 

10.如果身障朋友或其家屬必須用糾纏爛打的精神爭取福利或對抗我們的政府倌僚體系,那會是這個社會的一大悲哀。(我想到了「不能沒有你」裡面的社會局和爸爸及阿妹的三角關係,或是近期的六輕公安事件。)

 

11.要克服的不是障礙本身,要克服的其實是心理狀態。障礙已是既定事實,請正視並與它和平共處,沒有意外的話,還要跟它渡過整個後半輩子耶。(笑)

 

12.如果身障朋友本身無法了解自己最急迫和最需要的需求,那何來的別人替你發聲?

 

13.到此刻為止,如果你很幸運的擁有一個健全的身體,那請感謝你的父母並珍惜自己。

往後,誰也不能擔保無常和明天誰會先到?

 

*****

 

認識我的人,已經看不見我的障礙。

不認識我的人,看見了我可能開口第一句就是「真的嗎?看不出來啊?妳很輕微耶!」

 

但只有我自己知道,它是真真實實存在我的生活生命之中。

我可以活得很迷矇的讓自己默默的混進所謂「一般人」的體系裡,

 

可是,這真的是我想要的嗎?

 

明明帶著恐懼在支撐過日子,擔心著二度障礙下的生活

明明知道在有限的體能下能做到的百分比是多少,

明明要愛護身體和善待自己的時刻,卻常常忽略了。

明明清楚節制及自我控制是如此重要(多吃少動,掌嘴!!!)

 

這些知道,說穿了就是人的惰性和自我欺騙下的反省,

一個人很單薄,但眾志成城,該是身體力行了。

 

或許只是個開端,但就像我在鬼月之前選擇不再當鬼一樣的生活了。

這也是一種成長吧。

 

既然踏出第一步,如果此生我原就追求心安自在的生活,

就不能再假裝看不見。

 

本文轉載自sunrise117 連結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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