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券經銷商/肢障

  殘障彩券福利政策,真的幫助弱勢團體,還是藉著弱勢團體名號,圖利財團的商業營利?我是其中的經銷商,深刻體會那種無奈和憤怒。

一、     經銷商有營利業績壓力,沒有達到的強制取消資格,不管你是真正的經營,也不理你生意的方便和生活上的需求,一律是以業績為主 ,根本沒有考慮殘障弱勢真正的生活考量,就算他們願意賺取微薄利潤來生存都沒有機會。

二、     真給了幾個機會,卻是要收器材租金(中信金彩券下注設備),可笑的是都生意不好了,才被取消,若想要做、還要多付租金,那不是落井下石,更悲慘。

三、     一切是向錢看齊,美為名是讓殘障同胞有好收入,好生活,其實連小收入都不給機會,那算什麼福利造福,尤其是財政部竟然以私人商業契約無法干預,真是可笑

四、     很多經銷商,是收購弱勢者/團體的牌照,然後像是一起團體、聯盟的經營,本來就是弱勢,哪還有什麼競爭力量,政府放任財團沒有監督,真正照顧那些殘障朋友的需求

五、     彩券福利款項分配,真的是用在弱勢福利嗎,不知道呢,也許又用到其他國家大事業也不知道,應該有明確讓人民知道的權利

六、     未來多開放給想要經營的弱勢同胞,一切盈虧應以自己的需求衡量,而不是以業績為主要訴求,也避免淪為商業競爭下的犧牲品,還說是愛心的福利

  我是在自家一樓經營,但因為在巷弄內,較沒有黃金地段的優勢和業績,但我因為是自家,所以可省去租金,生活起居也方便,省去車馬勞頓,這對殘障朋友是很大幫助的。

  經營彩券行,先要抽簽,取得經營資格後,得先要付得起第一筆的店面押金、設備租金…,到真正能營業的,往往也要有一定程度和經濟條件的障礙者/家庭,才能通過公益彩經銷的驅逐劣勢門檻,接著再以評估業績的方式,再驅逐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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