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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哲彰/重度肢障

我是長子,有三個弟弟,七個月大時,感染小兒痲痺致殘。父親在弟弟成年後,叮囑他們未來要照顧我,因為即使我不笨,但我註定是不能自立,一輩子要依賴別人了。這是我的父親唯一能想到的安排了。而因為家裡上從祖父母,下到三個弟弟,連同父母共有七個人能協助我,所以,障礙環境、不能久坐的輪椅不會是問題,反正總有人能照顧你。

父母是市場攤販,生活重擔讓他們除了農曆春節會休息之外,都是凌晨三點就要出門做生意,中午回來吃飯稍事休息,又開始準備第二天的貨品,他們無力協助我就學後,在學校會面臨的問題,於是我就失學在家,與外界隔離,在床上度過我人生大半的時光。我們的國家也不以為意,認為殘障者的生活本來就是家庭應該負責,即使是國民義務教育,國家也沒有扛下責任。

雖然透過自學,擁有一點資訊技能,但社會如同住家的障礙環境,輔具資源、交通等等都是問題,就業謀生仍是重重障礙,讓我仍然不能擁有經濟能力,改善自己的境遇。

直到十年前,一場大水災,讓我暫時離開障礙的居家環境,在那個短暫時間裡,我發現了自己移位的能力,我開始對未來生活有了新的想像,也明白原來環境的障礙,不僅限制你的身體,也限制了你的心智。

  七年前,我決意離開家人,自己租屋獨居,但住宅的障礙歧視心態,讓我無處容身,最後住進了養護中心,開始另一種受限的生活。直到二年前,花了近一年的時間才找到願意把房子租給我的房東,開始我的獨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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