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歲得小兒麻痺。小學時,全校只有我是障礙生,當時小學校園是一條溝到底的蹲式廁所,我爸為了解決我上廁所的問題,跑到學校跟導師吵說廁所起碼要有一間裝個扶手,讓我如廁時可以抓著站起來,但當時導師覺得這樣的設備是我「個人需求」,所以老爸到學校是用吵才「爭取」到的...

但導師也不是省油又甘願的燈,某天在班上公開的對我說:「你叫你爸控制一下脾氣,沒有人是一定要聽他的,你不方便要自己想辦法解決,只有你一個人不方便,學校不見得要幫你裝……」,面對一個權威在班上么喝我的障礙是沒有權利要求什麼,是你個人的狀況就不要影響到別人,同學認同老師的言論、排斥我的眼光,可想而知小小心靈受到多大的驚嚇和卑微。

什麼是「個人的狀況」?我爸爸有繳稅,我媽媽是奉公守法好國民、增產報國兩子一女,在學校的資源,不就該用在納稅義務人身上嗎?資源應該秉持濟弱扶傾的原則、給予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更完善的學習環境不是嗎?但我卻不知道什麼才是我可以有的權利、什麼是學校該主動提供的。這是20年前我感受到校園給障礙生的對待,資源是給予多數、非障礙生拿取的,不是給少數人用的。

我曾在某普通高中擔任公職行政人員。剛去的時候,號稱無障礙、有馬桶的廁所,裡面是放滿了打掃用具、蓋子破了很久沒修,從我任職以後,才清空整理好、並且另外訂置工具間,甚至有位國文老師跑來跟我說,託妳的福,前陣子腳受傷、沒辦法蹲,都跑來二樓上那間無障礙廁所,不然如果像之前很髒亂、又放滿掃具,她也辦法上。是啊,沒有障礙者用,就真的不需要了嗎?看似使用率低的設備,在必要的時候,也許有救急的重要,誰都用得上。

有個弱視的學生,為了考卷的事情來到教務處,全校只有他是弱視生,光是這一點,我就特別的能貼近、理解他的感受;他是來要求考卷放大,以及作答時間延長,光是這兩點,就讓我們試務組的同事碎碎唸很久,甚至覺得這學生要求太多、不合群、難怪班上人緣也不好等等。因為作答時間與所有同學不一樣,得要另外為他排另一種考程、單獨排一間教室、考卷要另外印、還要請老師看看誰要來監考這位同學(但通常沒有一個老師願意監考他,因為時間比較久,而鐘點費一樣);試務組的同事一開始也說沒辦法、只有你一個人(能推就推)直到學生繼續堅持學校要比照「基測」提供特殊生服務才對,他爭取到了。(用「爭取」,是要強調這項服務不是自動提供的)。我在想,如果他的條件可以合群,他一定不想被排擠,只是他也無法選擇自己要不要障礙啊!

對於行政人員而言,除了本來的事情要做之外,的確多一份「與『眾』不同」費心又勞力的事,雖然這本來就是該納入要做的,但學校在行政人力上,只能說太精簡、以致於彼此壓擠。

記得有次弱視同學來問事情時,堅定且強壯的信念跟我說著:我知道被討厭,所以我更不能輸給同學、而且我真的很努力、我當然在意成績、我要靠我自己、我不想求別人、同學都在等著看、沒關係反正就三年而已,畢業以後說不定狀況就會好了

到底是因為不想輸給障礙,而被同學討厭?還是不想輸給同學,而被討厭?還是不懂得求情求和的志氣被討厭?或是不願順應也無法合群而被討厭……替他感到糾結壓擠、攪在一起的心情,我也分不清楚到底是為什麼「他」的需求被討厭。他的視力,看不到我邊聽邊流下心疼的眼淚,其實也是心疼20年前的我自己。

  校園教育在身心障礙特殊教育這20年來,有進步;但對待差異的觀念,大多還是抱著同情/施捨為基礎、有給你就感恩、要懂得滿足。悲憫之心人皆有之,但它不是障礙權益推動平等的基礎,因為容易造成族群的「尊卑觀」,相對以人為本、以人為主體的「平權」才是資源給予的基調。高中以下的教職和行政人員、校長、甚至工友,都得要認識身心障礙權益和狀態,教育不只在硬體經費上的挹注,在人力和基本知能方面,應該要有所推進,成為共融共和、可以彼此好好對待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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