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慧瑛/即時報導】
2010.08.23 10:09 pm
 

身心障礙者權益法規定,民營機構67人以上須晉用1位身心障礙者,新竹縣政府勞工處考量縣內中小企業占多數,今年推出「僱用身心障礙者獎勵金」,凡66人以下民營事業,僱用身心障礙者,前6個月每月最高可補助1萬7280元,中間12個月每月補助1萬元,最後6個月每個月5000元。

縣長邱鏡淳說,他一向重視身心障礙者權益,「給他魚吃,不如給他釣竿學會釣魚」。一般人對身心障礙者刻板印象是學習能力較差,工作速度較慢,因此不願僱用身心障礙者,事實上,身心障礙者忠誠度高,也很珍惜工作機會,不會斤斤計較福利,是僱主的好幫手。

勞工處長唐維德說,為鼓勵中小企業晉用身心障礙者,提高僱用身心障礙者意願,讓身障者有機會踏入職場,讓業者發現身障者潛能,今年初推出「僱用身心障礙者獎勵金」,希望達到僱主、求職者雙贏。

【2010/08/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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